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包括:財務報表、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內部控制制度、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法規遵循、經理人與董事是否有關係人交易及可能之利益衝突、員工申訴報告、公司風險管理、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以及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審計委員會的成員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喬鼎公司審計委員會符合上述法令規定。審計委員會每年並自我評估其績效及討論未來需特別關注的議題。
審計委員會為履行其職責,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進行任何適當的審核及調查,並且與公司內部稽核人員、簽證會計師及所有員工間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審計委員會也有權聘請及監督律師、會計師或其他顧問,協助其執行職務。
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依據喬鼎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章程,該委員會召集人應由獨立董事擔任。目前,喬鼎公司薪酬委員會由四名獨立董事組成,董事長得被邀請列席參加所有會議,但於討論其薪酬時予以迴避。
薪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 一、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政策
- 審計委員會每年通過年度財務務報告及每季財務報告時,得邀請會計師列席審計委員會說明查核及核閱情形。
- 每會計年度終了前將次一年度之稽核計畫,經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報董事會決議。
- 內部稽核主管每月將稽核報告交付獨立董事查閱,並至少每季一次於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 對公司內部自行檢查所提列之意見或查核缺失,及內控制度聲明書所列應加強辦理之改善事項,均依規定持續追蹤,並將其追蹤改善辦理情形,以書面報告交付審計委員會。
- 本公司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均依規定提報審計委員會審議。
- 二、歷次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
溝通重點 |
112年3月9日 |
- 會計師就111年度財務報告提出說明及介紹證管稅務法令
- 就與會人員提出之問題,進行討論及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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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8月10日 |
- 會計師就112第二季財務報告提出說明及介紹證管稅務法令
- 就與會人員提出之問題,進行討論及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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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政策:
- 每會計年度終了前將次一年度之稽核計畫,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報董事會決議。
- 內部稽核主管每月將稽核報告交付獨立董事查閱,並至少每季一次於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 對公司內部自行檢查所提列之意見或查核缺失,及內控制度聲明書所列應加強辦理之改善事項,均依規定持續追蹤,並將其追蹤改善辦理情形,以書面報告交付審計委員會。
- 本公司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均依規定提報審計委員會審議。
- (二)歷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 每會計年度終了前會將次一年度之稽核計畫,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報董事會決議。
- 內部稽核依年度稽核計畫進行查核並於查核結束日之次月底前將內部稽核報告提交獨立董事審閱,獨立董事審閱後若有疑問或指示,會向稽核主管詢問或告知。
- 每季會於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計畫執行情形。獨立董事於審計委員會或會前,會與內部稽核主管就各項稽核事務進行意見溝通與討論。
-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及內部控制度聲明書提報審計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
日期 |
溝通重點 |
112.3.9 |
- 內部稽核主管就111年11月~112年2月稽核執行情形提出報告。
- 內部稽核主管就111年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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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8 |
內部稽核主管就112年3~4月稽核執行情形提出報告。 |
112.8.10 |
內部稽核主管就112年5~7月稽核執行情形提出報告。 |
112.11.10 |
- 內部稽核主管就112年8~10月稽核執行情形提出報告。
- 內部稽核主管就113年度稽核計畫案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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